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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政策
有關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條例”) 的通知
1. 按揭360有限公司 (“按揭360”)承諾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 486 章) (“條例”)下有關管理個人資料的規定,保障按揭360所持有的個人資料的私隱、保密性及安全。按揭360同樣承諾盡力確保按揭360的所有僱員及代理堅守這些責任。
2. 按揭360可能不時就開設或延續賬戶、成立或延續信貸安排(“信貸”) 或提供財務服務 (“服務”)或遵守任何法律或監管或其他機關發出的指引或要求而要求閣下向按揭360提供資料。
3. 若有關的資料未能提供,或會導致按揭360不能夠開設或持續閣下之賬戶,成立或延續閣下之信貸或向閣下提供服務。
4. 閣下有關的資料亦會在閣下日常與按揭360交往中以下列方式被收集:
a. 直接向閣下收集的資訊,如開設或延續賬戶、成立或延續信貸或提供服務時;
b. 閣下開出支票或存入款項時;
c. 在閣下致電按揭360、造訪按揭360的網站、使用按揭360的行動應用程式或服務,檢視按揭360的線上廣告時 (其中部份資料將透過“Cookies”形式收集)、或以其他方式與按揭360聯絡;
d. 將按揭360針對閣下所收集的所有資訊加以結合;
e. 公眾可查閱資料, 例如: 土地註冊處紀錄。
5. 閣下的有關資料 (不論是在閣下與按揭360的關係終止前或後又或者閣下之信貸或服務獲提供與否) 可能會用作下列用途:
a. 處理向閣下或以閣下作為擔保人或第三方抵押品提供者的其他人提供信貸或服務的申請,及其日常的運作;
b. 進行信貸審查;
c. 協助其他財務機構作信貸審查及債務追討;
d. 確保閣下的信用維持良好;
e. 透過按揭360的服務提供者或策略伙伴為閣下提供優惠、服務或資訊;
f. 為閣下設計相關的財務服務或有關產品;
g. 推廣財務服務;
h. 為按揭360的產品及服務質素作調查;
i. 確定閣下對按揭360的負債款額,反之亦然;
j. 向閣下及為閣下的責任而提供抵押品的人士追討欠款;
k. 根據對按揭360、其代理、或/以及其附屬公司 (不論在香港或境外) 不時適用的法律、規令、規則、命令、判決、司法解釋或指令 (不論有否等同法律的效力),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監管機構之要求、守則、指引、政策、慣例、常規、建議或要求 (不論強制性與否) 而作出的披露;
l. 使按揭360的實質或擬承讓人,或按揭360就一名客戶的交易中的權益的參與或附屬參與人,能對有關的轉讓、參與或附屬參與就該項交易作出評估;
m. 進行 (根據條例訂明及容許之) 配對程序,比較閣下與其他人的信貸檢查、進行資料確認或另外的資料提供或確認;
n. 進行客戶信貸評分、作出數據準備或進行研究 ;
o. 維持閣下之信貸記錄 (不論閣下與按揭360或資料接收者是否存有關係) 作現在或未來參考之用;
p. 任何法律下容許的其他目的;及
q. 與上述相關的其他目的。
6. 按揭360會將閣下的資料保密,但按揭360可以在其獨家酌情決定權下,將有關資料提供予下列各方作以下所述的用途:
a. 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就與按揭360業務運作有關而提供行政、電訊、電腦、付賬、債務追討或証券結算或其他服務的第三者服務供應人 (不論在香港或境外) ;
b. 任何按揭360的分行、子公司、控股公司、受按揭360控制或與合共控制之附屬公司 (不論在香港或境外),監管機構,律師及核數師 ;
c. 任何對按揭360有保密責任的人士,包括就有關資料有保密承諾而與按揭360同屬一集團的公司;
d. 信貸資料機構,及當欠繳款項時,債務追收代理;
e. 任何與閣下有交易或閣下擬與其進行交易的金融機構或信用卡發咭公司;
f. 任何基金公司、保險公司或按揭360的策略伙伴;
g. 任何對閣下之任何或所有債務作出或擬作出擔保或提供或擬供第三方抵押品的人、代理以及/或賣方;
h. 任何與按揭360已建立或擬建立任何業務關係的人;
i. 任何根據按揭360或其分行需遵守的法律要求而向其作出披露的人士;
j. 任何按揭360的實質或擬承讓人,或任何按揭360就一名客戶的權益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或承讓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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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資料可根據條例容許的程度下轉移到海外。
8. 根據本通知書下所披露的資料均有受到資料接受者根據該接受者之國家的法律而需向其他人披露的可能性。
9. 在按揭360批出信貸安排予閣下或其他閣下作為擔保人之借款人時,閣下同意閣下之客戶信貸資料可被提供予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在欠賬時提供予債務追收代理,而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 (“守則”) 容許,如閣下或該借款人有超過60天的拖欠還款的記錄,閣下的賬戶資料可被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保留至還清所有拖欠還款的日期起計之五年。此外,如閣下因被頒布破產令而導致任何金額被撇帳,不論閣下的帳戶還款資料是否顯示超過60天的拖欠還款紀錄,閣下由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所持有的帳戶還款資料會在全數清還該拖欠還款後繼續保留5年,或由閣下提出證據通知信貸資料服務機構閣下已獲解除破產令的5年止 (以較先出現的情況計算)。
10. 閣下在該貸款全數清還而借貸賬戶結束時,有權指示按揭360要求信貸資料服務機構自其資料庫中刪除與該已結束賬戶有關的任何帳戶資料,條件是在緊接賬戶結束前5年內,賬戶並沒有出現超過60天的拖欠還款紀錄。就此通知書而言,“帳戶資料”可包括帳戶一般資料 (例如帳戶的成立日期、償還條款、閣下是作為借款人抑或是擔保人、獲批的貸款額等等) 及帳戶的還款資料 (例如還款額、未付的欠款額、拖欠款項資料包括拖欠貸款的數額及日數)。
11. 按揭360有權根據守則的容許下不時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使用及獲取有關閣下的資料。除此之外,下列關於閣下及閣下的按揭帳戶一般資料會被提供予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於信貸資料庫內產生按揭宗數,讓信貸提供者共用:-
a. 個人的姓名;
b. 個人的身份 (即借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
c. 香港身份證號碼或旅遊證件號碼;
d. 出生日期;
e. 地址;
f. 帳戶號碼;
g. 信貸種類;
h. 帳戶狀況 (生效、已結束、已撇帳等);及
i. 帳戶結束日期。
j. 根據條例及守則的條款,任何人士均有權:–
k. 查詢按揭360是否持有其個人的資料及有權查閱有關的資料;
l. 要求按揭360對其不準確的個人資料作出更正;
m. 查悉按揭360對有關資料的政策及實務,並獲知按揭360持有其個人資料的類別;及
n. 如與個人信貸有關,可要求獲知何等資料會經常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及/或債務追收代理披露,以及可要求提供進一步資料,藉以向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債務追收代理提出查閱及改正資料要求。
12. 根據條例的條款,按揭360有權就處理查閱有關資料之要求收取合理的費用。
13. 任何關於資料查閱或資料更正,或關於資料政策及實務或資料種類等要求,應向以下人士提供:
按揭360有限公司
客戶經理
香港 灣仔盧押道 18號海德中心9樓C室
電話 : 3709 8956
傳真 : 3709 8955
放債人條例
附於或載於借約提要書 或 備忘錄的放債人條例摘要
下關的放債人條例摘要,對保障簽訂借約的各方均屬重要,故須小心閱讀。該摘要並非法例的一部份,如有疑難之處,可參閱放債人條例的有關條文。
放債人條例第III部摘要 – 放債人所進行的交易
第18條列載有關放債人所貸款項的規定。凡借約均須以書面訂立,由借款人於訂立借約後七日內簽署,並須在款項借出前辦妥。在簽署借約時,放債人必須給予借款人一份已簽署的借約提要書及本摘要乙份。該提要書須載明貸款詳情,包括還款條件,抵押形式及利率。凡不符合規定的借約,均不能執行,但如法庭認為不執行借約係不公平者,則屬例外。
第19條規定如借款人提出書面要求及繳交規定的費用,放債人必須發給該借款人結算書的正本及副本各一份,列明在該借約下借款人目前的債務詳情,包括已還款若干、到期未付或行將到期繳付的款項若干,以及利率等。借款人必須在結算書的副本註明他經已收到結算書的正本,並把已作上述批註的副本交回放債人。放債人必須在有關結算書的合約有效期間收存該份交回的結算書副本。如放債人不這樣做的話,即屬犯法。如借款人提出書面要求,放債人亦須供給有關該項貸款或抵押的任何文件副本。上述每項要求,每月只限提出一次。如放債人無充分理由而拒絕本段提及的任何要求,則借款人可免繳拒絕期內的利息。
第20條規定:除非保證人亦為借款人,否則放債人須在訂立借約後7日內向保證人提供已簽署的借約提要書、有關抵押的文件 (如有的話),以及詳列還款總額的結算書各一份。如保證人隨時提出書面要求 (每月只限一次);放債人須供給已簽署的結算書一份,詳列已付還總額及尚欠餘款。放債人如無充分理由而拒絕此項要求,則在拒絕期內,有關抵押的規定不能執行。
第21條規定借款人如以書面通知,有權隨時將欠款連同計至還款日期止的利息清還放債人,放債人不得因借款人提早還款而收取較高的利息。
放債人若為財政司長根據放債人條例第33A(4)條在有效憲報公佈認可的人士或經其認可社團的成員,則上述規定並不適合。
第22條規定凡收取複利或訂明不准分期攤還借款的借約均屬不合法,此外,對到期未還的款項收取較高利息的借約亦屬不合法,但該等借約可規定對到期未還的本金及利息加收單利,所收利率不得超過原來借款的利率。如果法庭認為因合約不符合本條條文規定而列作不合法屬不公平做法的話,則法庭可以宣佈該不合法合約合法,或部份內容合法。
第23條規定:在訂立借約或接受貸款抵押時,如放債人未領有牌照,有關借約及抵押不能予以執行。但是,假若法庭認為由於本條規定而不能執行有關借約或抵押的規定會造成不公平,法庭可宣告整份或部份借約或抵押規定可予執行。
放債人條例第IV部摘要 – 過高的利率
第24條規定:貸款的最高實際利率為年息6分 (「實際利率」)須按放債人條例第二附表的規定計算)。凡借約所訂實際利率超過此限制,皆不能執行,且放債人更可被檢控。此最高利率可由立法會予以修訂,但已簽訂的借約則不受影響。 對於向實收股本不少於$1,000,000的公司作出的任何貸款或作出該等貸款的任何人士,本條規定並不適用。
第25條規定:在有關執行借約或抵押規定的法律訴訟中,或在借款人或保證人向法庭求助時,法庭可考慮借約的條件是否不公平或利率是否過高 (如實際利率超過年息4分8厘或立法會所訂定的其他利率即可視為過高的利率)。法庭在考慮一切情形後,可將借約的條件修改,使其對立約各方均屬公平。 對於向實收股不少於$1,000,000的公司所作出的任何貸款或作出該等貸款的任何人士,本條規定並不適用。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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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揭360可能不時就開設或延續賬戶、成立或延續信貸安排(“信貸”) 或提供財務服務 (“服務”)或遵守任何法律或監管或其他機關發出的指引或要求而要求閣下向按揭360提供資料。
3. 若有關的資料未能提供,或會導致按揭360不能夠開設或持續閣下之賬戶,成立或延續閣下之信貸或向閣下提供服務。
4. 閣下有關的資料亦會在閣下日常與按揭360交往中以下列方式被收集:
a. 直接向閣下收集的資訊,如開設或延續賬戶、成立或延續信貸或提供服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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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將按揭360針對閣下所收集的所有資訊加以結合;
e. 公眾可查閱資料, 例如: 土地註冊處紀錄。
5. 閣下的有關資料 (不論是在閣下與按揭360的關係終止前或後又或者閣下之信貸或服務獲提供與否) 可能會用作下列用途:
a. 處理向閣下或以閣下作為擔保人或第三方抵押品提供者的其他人提供信貸或服務的申請,及其日常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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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確保閣下的信用維持良好;
e. 透過按揭360的服務提供者或策略伙伴為閣下提供優惠、服務或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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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推廣財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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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確定閣下對按揭360的負債款額,反之亦然;
j. 向閣下及為閣下的責任而提供抵押品的人士追討欠款;
k. 根據對按揭360、其代理、或/以及其附屬公司 (不論在香港或境外) 不時適用的法律、規令、規則、命令、判決、司法解釋或指令 (不論有否等同法律的效力),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監管機構之要求、守則、指引、政策、慣例、常規、建議或要求 (不論強制性與否) 而作出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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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按揭360會將閣下的資料保密,但按揭360可以在其獨家酌情決定權下,將有關資料提供予下列各方作以下所述的用途:
a. 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就與按揭360業務運作有關而提供行政、電訊、電腦、付賬、債務追討或証券結算或其他服務的第三者服務供應人 (不論在香港或境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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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任何對按揭360有保密責任的人士,包括就有關資料有保密承諾而與按揭360同屬一集團的公司;
d. 信貸資料機構,及當欠繳款項時,債務追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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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任何基金公司、保險公司或按揭360的策略伙伴;
g. 任何對閣下之任何或所有債務作出或擬作出擔保或提供或擬提供第三方抵押品的人、代理以及/或賣方;
h. 任何與按揭360已建立或擬建立任何業務關係的人;
i. 任何根據按揭360或其分行需遵守的法律要求而向其作出披露的人士;
j. 任何按揭360的實質或擬承讓人,或任何按揭360就一名客戶的權益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或承讓人;及
k. 根據對按揭360、其代理、或/以及其附屬公司 (不論在香港或境外) 不時適用的法律、規令、規則、命令、判決、司法解釋或指令 (不論有否等同法律的效力),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對按揭360或其任何分行有約束力的監管機構之要求、守則、指引、政策、慣例、常規、建議或要求 (不論強制性與否) 而作出披露的人士。
7. 資料可根據條例容許的程度下轉移到海外。
8. 根據本通知書下所披露的資料均有受到資料接受者根據該接受者之國家的法律而需向其他人披露的可能性。
9. 在按揭360批出信貸安排予閣下或其他閣下作為擔保人之借款人時,閣下同意閣下之客戶信貸資料可被提供予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在欠賬時提供予債務追收代理,而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守則”) 容許,如閣下或該借款人有超過60天的拖欠還款的記錄,閣下的賬戶資料可被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保留至還清所有拖欠還款的日期起計之五年。此外,如閣下因被頒布破產令而導致任何金額被撇帳,不論閣下的帳戶還款資料是否顯示超過60天的拖欠還款紀錄,閣下由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所持有的帳戶還款資料會在全數清還該拖欠還款後繼續保留5年,或由閣下提出證據通知信貸資料服務機構閣下已獲解除破產令的5年止(以較先出現的情況計算)。
10. 閣下在該貸款全數清還而借貸賬戶結束時,有權指示按揭360要求信貸資料服務機構自其資料庫中刪除與該已結束賬戶有關的任何帳戶資料,條件是在緊接賬戶結束前5年內,賬戶並沒有出現超過60天的拖欠還款紀錄。就此通知書而言,“帳戶資料”可包括帳戶一般資料 (例如帳戶的成立日期、償還條款、閣下是作為借款人抑或是擔保人、獲批的貸款額等等) 及帳戶的還款資料 (例如還款額、未付的欠款額、拖欠款項資料包括拖欠貸款的數額及日數)。
11. 按揭360有權根據守則的容許下不時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使用及獲取有關閣下的資料。除此之外,下列關於閣下及閣下的按揭帳戶一般資料會被提供予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於信貸資料庫內產生按揭宗數,讓信貸提供者共用:-
a. 個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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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網上保安:
a. 本公司會按照嚴格的保安及保密標準保障在互聯網上提供給本公司的任何資料。並已採用加密法在互聯網上傳輸敏感性的資料,以保障個人的私隠。
13. 互聯網「Cook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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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當使用者瀏覽本公司網站時,會記錄到訪的人次。網站伺服器亦會記錄使用者的到訪資料,包括使用者的IP地址(包括域名),瀏覽器類別和設置,語言設定,地理位置,操作系統,之前的瀏覽網頁,以及瀏覽時間及網頁(訪客資料)。本公司使用該資料作維持或改善網站運作,例如,網站解像度,獲知最多人瀏覽的網頁等。會,並且無意使用到訪人士的資料作辨識身份的用途。
15. 網上保留資料: 在網上收集的個人資料會被轉送到本公司處理。個人資料一般不會存置本公司網上系統資料庫超過一年。
16. 網上改正資料: 透過網上設施提供給本公司的個人資料一經呈交,便未必能於網上取消,改正或更新。使用者如未能在網上作出取消,改正或更新,便須聯絡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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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超連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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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根據條例及守則的條款,任何人士均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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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根據條例的條款,按揭360有權就處理查閱有關資料之要求收取合理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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